2017-09-28 13:49

買 屋 網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施明德2015年擬以獨立參選人之姿參加總統大選,卻因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」設定的門檻過高,不得不退出選舉,他認為該法剝奪人民參政權利,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告中選會違法,28日在言詞辯論庭上,他呼籲法官停止訴訟,並聲請大法官解釋,法官表示將認真評議他的請求,諭知10月12日宣判。施明德表示,根據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」規定,他如果在沒有政黨推薦、以獨立參選人身分參與第14任總統選舉的情況下,必須要在45天內募集26萬9709份紙本連署書,每份工作處理費以100元計算,共將斥資近2700萬元。此外,施還得繳交1500萬元參選保證金和100萬元連署保證金,換言之,光是要踏入總統參選門檻,就得先備足4300萬元,他認為這已違反普通選舉原則和平等參政權。施指出,現在社會已是網路時代,為何中選會還規定要紙本聯署,增加擬參選人的金錢負擔,就算連署書達標,中選會有那麼多人能夠一一審核連署書的真實性嗎?施明德痛陳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」中的保證金與連署設計是惡法,高門檻壓縮獨立參選人的空間,讓台灣只能從藍綠選擇,他站出來不是為了自己,而是為了讓下一代有更民主自由的可能性。施的委任律師李念祖表示,雖然1998年的大法官釋字468號曾認定保證金和連署的規定不違憲,但解釋文末寫道「應隨社會變遷及政治發展之情形,適時檢討改進」,如今過了近20年,歷經兩次政黨輪替,該法卻沒任何改變。李念祖舉例,曾有大法官重新解釋法條的例子,足證大法官解釋並非不能改變,本案涉及層面廣大,盼北高行法官能考量現實情況,裁定停止訴訟程序,聲請大法官釋憲。中選會代表回應,過去多有連署成功參選總統副總統的例子,如1996年的林洋港、郝柏村與陳履安、王清峰兩對搭檔;2000年的宋楚瑜、張昭雄與許信良、朱惠良兩對候選人組合;2012年的宋楚瑜和林瑞銀行 法 拍 屋雄。代表這非不可能的事情。中選會代表說,目前僅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中的罷免可透過網路連署,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」則無此設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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