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男打電話給楊男,佯稱要以8萬元購買8隻鸚鵡,在相約的時間未到,趁楊男外出上班後,將準備好的燕窩禮盒交給楊涉世未深的胞妹,向楊女佯稱「已得其胞兄同意,要先把鸚鵡取走」,騙走8隻鸚鵡,再予以變賣,台中地院今天依詐欺罪將范男判刑五月,得易科罰金;並追繳范男的犯罪所得。判決書指出,范男(36歲)104年12月初,見楊男在「SOE買賣交換社群網站」,刊登預售便宜鸚鵡相關資訊,即於同月9日上午,與楊男聯絡後,前往楊男位於台中市清水區的住處,以2400元代價購買鸚鵡19隻,並知悉楊男尚有8隻價傎8萬元的鸚鵡尚待出售。同月14日上午,范男打電話給楊男,並稱欲以8萬元代價購買8隻鸚鵡,使楊信以為真,而與范男相約中午12時交易,范男屆時未至,楊男就外出上班。同日下午2時47分,范男駕駛不知情李女承租的自小客車,至楊的住處,見楊男的胞妹涉世未深,將事見準備好的燕窩禮盒交給楊女,表示要贈與她的大嫂。范男再對楊女佯稱「已得其胞兄同意,要先把鸚鵡取走」,使楊女信以為真,將8隻鸚鵡交給范男,且未收取價金,當天下午楊男返家後發現鸚鵡已被范男取走,方知受騙報警處理。范男致贈燕窩禮盒給涉世未深的被害人,騙走價值八萬元的鸚鵡,法官依詐欺罪將范男判刑五月,並追繳犯罪所得。記者白錫鏗/攝影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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